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一)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发现门冬胰岛素无形资产技术于2023年6月30日已存在减值迹象,但2023年半年度报告时未能予以识别,导致出现会计差错。针对上述会计差错,公司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予以更正,该项缺陷的整改工作已完成。
(二)2023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裁等高管离职。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函告,公司原总裁2019年至2022年期间在公司代理业务中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已针对原高管涉案的潜在风险因素采取多项措施,调整公司管理架构、修订和完善购销业务等关键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总部职能。”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董事会审阅了天健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和认可;天健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相应有效的措施,努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应对措施
(一)为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二)公司已针对内控体系建设及应对潜在风险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主动积极进行系列调整和改进,不断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现将公司近期优化调整的重点工作说明如下:
1、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纪检组织建设,任命纪委书记,加强内部纪检监督;
2、调整管理架构,强化总部管理职能,向一体化、专业化、业务导向化转变,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3、管理层人员选拔遵守党规党纪要求,严格管理层遴选聘用程序;
4、推动成立内控管理部,将合规管理职能纳入法务部,成立法务与合规部,不断完善合规内控组织;
5、强化内控设计与执行,确保事前、事中内部控制的全覆盖,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和公司规范化管理要求;
6、通过制订出台《合规基本制度》、定期开展内部专项检查、优化重大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内控合规意识的宣贯等途径强化合规内控管理;
7、加强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8、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并提示风险、纠正错误。
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对内控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致力于不断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保障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通过半年以来的持续强劲实施,目前全公司思想认识统一,公司管理团队履职尽责,生产、研发、销售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已显现良性发展的态势。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全力做好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管理层责任、加强检查、考核效果,努力消除负面事项的影响,为可持续发展创造积极有利条件,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