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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健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玉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就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玉龙先生简历:汉族,196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1981年7月至1991年11月在芜湖跃进橡胶厂工作历任车间副主任,副科长。1991年12月至1998年3月在芜湖市化工局工作。历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8年4月至今在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部门主任、副所长、所长、所长顾问;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我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亲自出席(次)
何玉龙10104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运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会前,我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在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对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与我保持沟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能够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会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送达每一位独立董事,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就有关财务、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交流。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我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计划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保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在审计意见初步出具后,我与审计机构就审计事项和审计师对公司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沟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具体总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对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流的资金使用要求认知不到位,将用于临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纳入公司流动资金池统一使用,未做专户专管。2023年9月中旬,公司存放临时补流资金的部分账户将资金用于非流动资金用途,该笔资金支出超过了当日该账户内存放的公司自有流动资金,涉及金额为2,143万元。但该情况发生时,公司整体自有流动资金余额足以覆盖前述金额,即公司有足够的自有流动资金用来支付该款项。故公司不存在故意挪用、占用募集资金的动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部分董事的变更选举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我对公司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教育经历、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选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好激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我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的要求,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鉴于公司报告期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同时公司生产经营尚需资金,董事会提出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考虑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自我评价体系运行情况,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能够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顺利开展,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在2023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我作为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协助支持。

2024年,我将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我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玉龙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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