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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或者“大信所”)作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大信所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报告期内,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

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在取得大信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胡 颖

许峰源

朱正刚

2024 年 4 月 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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