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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汉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吴汉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作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资料并独立作出判断,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方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个人简介

本人吴汉明,1952年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院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浙江创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 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亲自出席股东大会2次和董事会9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

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明确意见,在股权激励、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利润分配预案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关联交易和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发表了相关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本人出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3年,本人亲自出席前述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历次会议,包括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充分运用集成电路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围绕公司战略布局,核心业务发展、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以审慎态度对各项议题作出独立客观判断,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提升了董事会履职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互动易平台、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利润分配、经营业绩等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问题,通过电话或专题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调研和公司配合情况

2023年,本人勤勉尽责,通过现场交流、电话、视频通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局势,精益生产、降本增效等措施的落地情况,以及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各项工作,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积极组织各项调研工作,主动提供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行业动态、经营管理信息及风险防范成果,进一步提升了独立董事履职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对

于本人提出的各项建议积极采纳并有效执行,对实施结果进行跟踪和反馈,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治理的推进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履行披露程序,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金额。此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查。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22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专业、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在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4.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公司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5.股权激励相关事项2023年度,公司完成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解限售,本人对预留授予条件,行权/解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吴汉明

2024年0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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