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及永续中期票据
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及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及永续中期票据产品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资金运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以下简称“应收账款ABCP”)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及永续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二、注册发行方案
(一)应收账款ABCP
(1)发行规模: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
(2)发行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
行。
(3)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1年(含)。
(4)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视市场询价情况而定,次
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
(5)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研发投入、偿还银行借款以
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等。
(6)发行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二)永续中票
(1)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含60亿元)。
(2)发行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3+N年。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确定。
(5)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研发投入、偿还银行借款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6)发行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三、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注册发行应收账款ABCP、永续中票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ABCP、永续中票注册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制定应收账款ABCP、永续中票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时机、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应收账款ABCP、永续中票的注册、发行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应收账款ABCP、永续中票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
4.办理与本次应收账款ABCP及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其他事宜;
5.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及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全票表决同意本议案。上述应收账款ABCP及永续中票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发行应收账款ABCP及永续中票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及资产结构。此外,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可以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