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拟修订条款 |
1 |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主管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 第八条 公司干部管理部及其主管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
2 |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讨论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和激励政策和方案。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研究讨论公司年度薪酬计划和预算; (三)研究讨论公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审查核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的预算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公司薪酬及激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六)接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有关薪酬事项;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讨论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研究讨论公司年度薪酬计划和预算; (三)研究讨论公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负责审查核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的预算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公司薪酬及激励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研究、审阅、拟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就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成就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研究、审阅、拟定或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持股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八)接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有关薪酬事项; |
(九)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除拟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