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4月26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到独立董事4名,实到4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胜华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汉明) (陈胜华)
(罗 毅) (刘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