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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博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厉全明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相关运行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浙江坤博精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11)。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做出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做出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总经理代表公司管理层就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2023年公司扎实推进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确保了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圆满完成,并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公司扎实推进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确保了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圆满完成,并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对2024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战略规划,拟定《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经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全面的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经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全面的审计工作。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厉全明、沈国飞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2,577,807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4,985,791.22元,转增13,031,1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32,577,807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4,985,791.22元,转增13,031,12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

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将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包括董监高配偶)及公司股东等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实施贷款的金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机构、额度、贷款利率、具体担保形式以与有关金融机构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4-016)。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本议案已经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2024-029。

3.回避表决情况: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7)。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钟军芬、苏昌静结合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钟军芬)》(公告编号:2024-02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苏昌静)》(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钟军芬、苏昌静结合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钟军芬)》(公告编号:2024-02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苏昌静)》(公告编号:2024-023)。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钟军芬女士、苏昌静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5)。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通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的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及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2024-032。

3.回避表决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9,695,290.01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574,325.47元(不含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通过信用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的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94.31万元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及相关运行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及相关运行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以上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关于确定董事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经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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