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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博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合伙人数量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2人。2022年度,中汇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4,4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2,115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2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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