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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建: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具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投保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间:12 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

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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