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3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施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推荐范福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完成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的调整工作。
目前,公司第四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朝松先生、独立董事吴万良先生、董事范福平先生共3名成员组成,其中马朝松先生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占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中关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共审议26项议案,听取1项汇报。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3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关于终止中核二四转让江苏润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核财务公司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外,听取《关于2022年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的报告》。
(四)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中核财务公司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中核二二与中核华建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追加关联保理的议案》《关于以未分配利润同比例转增中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按照监管要求,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鉴证报告。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良好,未发生不宜继续承担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相关工作的事项,符合续聘条件。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于2023年4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通过听取汇报、审查相关报告等方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
成员都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都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自受聘以来,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准则,并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预算方案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审阅和质询,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监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建议。
(四)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按照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有效指导及领导下,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了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的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进行了认真审议。2022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克服总部搬迁等不利影响,拓展工作思路,整合有限资源发挥最大效用,较好完成全年重点任务和专项审计。2023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积极督促审计部门按计划执行审计工作要点,持续强化审计揭示风险、规范管理的作用,未发现内部审计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有效。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相关要求,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融资计划、2023年度担保计划、关联交易、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忠实、勤勉、规范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等职能,为董事会相关决策提供有效的咨询和建议,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