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方面内容,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会计政策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满足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7号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