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4月1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董事八人。全体董事均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管理标准>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此项议案获得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证明文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