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萧钢构关于回购注销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根据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将回购注消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胡迎祥先生的145,002股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369,111,152元变更为2,368,966,15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
2、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3、联系电话:0571-81606798、0571-87245217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