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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宸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星宸科技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产品与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以及外汇市场、利率市场波动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发展的要求。

(二)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品种

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三)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审批日常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业务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发期货及衍生品价格波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履行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对期货及衍生品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资行为,衍生品业务额不得超过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所有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由实施主体根据情况提出申请,严格按照相关业务流程控制,并由权责主管审批后方可操作。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期货及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步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公司亦对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

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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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亚迪 周 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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