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星宸科技: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有效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主要目的。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与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业务审批权限第七条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包括负责签署相关的协议和文件。

第九条 相关责任部门及职责:

(一) 财务部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责任部门和经办部门,负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计划制订、资金安排、业务操作、账务处理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 负责制定、修订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流程。

2. 跟踪期货和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的期货和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方案。

3. 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报告。

4. 负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研究,市场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5.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提供涉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信息资料。

6.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的公司会计政策,确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计量方法及核算标准,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二)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实施信息披露工作。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条 参与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及合作金融机构须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信息。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