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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由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 交易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币种;

? 交易工具:公司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指远期结售汇、外汇

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场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预计未来一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最高额合计

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

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合法、谨慎、

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预计未来一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最高额合计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滚动使用;交易时间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2024年度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指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根据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

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控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并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2、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同时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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