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志存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3)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古范球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收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35.00万元(含税),定价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财务审计工作安排合理、高效有序、科学规范,并有效实施了信息控制及保密工作,公司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审计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