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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年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年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年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九届6次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其中,会计报表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与时间进度的安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结果及审计重点、重要审计发现、审计结果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6次会议经审议后发表书面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年1月15日,在立信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九届10次会议,会同独立董事对立信提交的 关于爱建集团2023年度审计计划之汇报》进行认真审阅,了解立信关于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就涉及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做好协调和安排。

(三)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充分沟通和交流,了解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等,充分听取相

关各方意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敦促并协助立信按时按质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四)2024年4月24日,在立信出具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步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与立信召开沟通会议,围绕2023年度审计结论、关键审计事项认定、其他相关重要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11次会议,对立信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立信2023年度年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审议,认为其在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意见,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以下空白)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4日

(本页无正文,为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年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 《《《————————《《《《———————(李健,主任委员)《《《《《《《《(岳克胜)《《《《《《《《《《(段祺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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