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或“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量资本市场变化,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由2020年9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将原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转让部分按规定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转让部分按规定注销。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18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含)。
2021年1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21年9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5.0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购买的最高价为6.86元/股、最低价为6.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575.631974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原因及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量资本市场变化,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2021年实施回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转让部分按规定注销”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变更事项经公司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公司将按照要求,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实施回购的全部股份9,750,174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21,922,452股变更为1,612,172,278股,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注销前 | 回购注销数量(股)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19,062 | 0.1738 | 2,819,062 | 0.1749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19,103,390 | 99.8262 | 9,750,174 | 1,609,353,216 | 99.8251 |
合计 | 1,621,922,452 | 100 | 9,750,174 | 1,612,172,278 | 100 |
注:上述股权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量9,750,1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0%。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公司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班子或其授权人士办理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