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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决议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李健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1303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过程中及时与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续聘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页为《爱建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1次会议的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

(岳克胜) (段祺华) (李 健)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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