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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美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3730 公司简称:岱美股份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及送红股总股数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岱美股份60373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肖传龙李俊晓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
溪路1299号
电话021-68945881021-68945881
电子信箱IR@daimay.comIR@daimay.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环境、政策导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3年,尽管受到美国UAW汽车工人联合会阶段性罢工、欧洲部分国家收紧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等影响,但在全球汽车电动智能化转型、供应链改善、消费者需求恢复及库存补充等因素推动下,全球主要汽车市场均复苏强劲。根据GlobalData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轻型车销量约9,008万辆,同比增长约11.1%。从全球一些主要汽车市场来看,美国、欧洲、中国、日本、韩国、墨西哥、俄罗斯等市场的汽车销量均实现同比增长。其中欧洲约1,724万辆,同比增长约18.3%,美国约1,556万辆,同比增长约12.9%,其中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渗透率继续提高。

中国市场方面,在汽车促消费政策、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延续、汽车价格竞争性促销、新车型大量上市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2023年国内汽车行业产销量延续增长态势,并在结构上继续呈现新能源车型渗透率提升、国内自主品牌快速发展、汽车出口持续扩大等特点。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首次双双突破3,000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这是我国乘用车市场产销连续九年超过2,000万辆。新能源汽车市场,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已连续九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占率进一步提升至31.6%。此外,国内市场还呈现出出口持续扩大的全球化发展趋势,2023年全年汽车企业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其中,传统燃料油车2023年出口370.7万辆,同比增长52.4%,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内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公司在上海、浙江、美国、法国、墨西哥、越南等地均建有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并在日本、韩国、德国、英国、西班牙、捷克等国家设立有境外销售和服务网络。公司已成功实现与整车厂商技术开发的同步化、配套产品的标准化以及售后服务的一体化,是全球汽车产业链中的细分行业龙头。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的顶棚系统和座椅系统的内饰件,包括遮阳板、头枕、顶棚、顶棚中央控制器、扶手等汽车内饰产品。公司已与全球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产品开发和配套供应关系,客户包括宾利、保时捷、奔驰、宝马、奥迪、通用、福特、Stellantis、大众、特斯拉、Rivian、丰田、本田、日产等国外主流整车厂商,以及上汽、一汽、东风、长城、蔚来、小鹏、理想、赛力斯、比亚迪等国内优势汽车企业。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立足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和生产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公司于2003年通过全球零部件行业的通用标准ISO/TS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整个产品研发过程进行规范化和流程化。产品开发过程大致可划分为报价与立项、产品设计、过程开发、量产准备四个阶段。

2、采购模式

经过多年经营管理,公司已建立起《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控制程序》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规范完整的管理体系。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设置有严格的评审程序:当新项目进入量产前或批量生产后发生工程更改,供应商须向公司供货商管理工程师提交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申请批准;公司每年根据供货产品质量、交货期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供货业绩和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化工原料、钢材、工程塑料、面料及电子元器件等。通常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客户的特定要求、生产耗用量及其市场价格波动特征而选择性的采取不同采购模式。整车厂商出于保证产业链质量等方面的考虑,对于部分针织和PVC面料、控制开关等材料往往要求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其同时指定合同价格、期限和供货方式等合同条款,上述采购模式将有助于维持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对于非定点采购的情况,公司将在通过认证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择优选择原材料供应商,其中工程塑料、钢材、化工原料主要以市场价格逐笔采购;而EPP树脂、零配件及部分非指定的面料和控制开关的采购则与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全部作为整车专用件,通常情况下仅配套供应特定厂商的特定车型。基于控制经营风险和提升资产运作效率等因素的考虑,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生产经营理念,根据与整车厂商签订的框架性销售协议安排新产品开发和批量生产计划。整车厂商作为整车配套市场的核心,在整个OEM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其部分非核心业务通常外包给一、二级配套供应商进行生产,而第三方研发生产的零部件在生产完成并达到质量和技术标准后,交由整车

厂商完成最终的整车组装工作。就公司生产流程而言,首先,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订单等生产信息,结合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表并发放至相关部门和人员作为采购、生产准备的依据。生产计划表作为滚动计划,可随供应、生产、销售等情况的变动进行修改;其次,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并按照ERP的操作流程向仓库领取物料。为了减少公司的投资和提高效率的考虑,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注塑模具以及面料复合工艺等,公司则通过外包方式进行加工或操作,但各期外部委托生产的发生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

4、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面向整车配套市场(OEM),并与国内外整车厂商及其零部件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形成直接的配套供应关系。遮阳板、头枕、顶棚及顶棚系统集成产品和顶棚中央控制器等公司生产的零部件产品主要用于对外出口。由于国内外整车厂商对于汽车配套零部件的质量和性能等要求严格,因此大多数的零部件采购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和销售框架协议均由整车厂商与公司直接洽谈并签署。当整车厂商推出的新车型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时,其将根据自身的生产需要而选择由公司以直接供货方式供货,或以指定供货方式供货,即公司首先向其总成(或一级)供应商供货,再由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完成组装后向整车厂商供货。汽车零部件行业本身由于技术、质量、规模和品牌等实力的限制已形成一定的准入门槛,且前期客户还须对供应商履行严格复杂的资格认证及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因此双方的合作关系一旦建立则相对较为稳固。

按照零部件行业的惯例,公司产品的销售全部采用自主品牌,虽然自有品牌在整车产品上未得到直接体现,但公司新产品基本为自主研发和设计,使用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为自身所拥有,且市场开拓时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知建立在对“Daimay”品牌认同的基础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总资产6,925,186,608.835,818,302,122.2919.025,250,201,43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518,151,380.264,261,296,346.526.033,983,974,785.55
营业收入5,861,303,565.615,145,797,058.6113.904,208,711,793.26
归属于上市公653,978,430.10569,811,537.0514.77416,068,688.44
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8,983,320.17538,979,630.6725.98344,822,853.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4,421,448.38244,447,608.01155.4474,962,824.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0513.92增加1.13个百分点10.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4513.33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4513.330.3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372,067,041.601,507,034,587.151,529,407,124.661,452,794,81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819,499.64184,957,837.47200,386,705.92114,814,38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7,903,839.02230,184,114.92199,093,397.42111,801,968.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451,686.35382,812,098.2489,766,070.12449,294,966.3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0,44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98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岱美投资185,807,798716,687,22256.370境内非国有法人
姜银台48,188,459185,869,77014.620境内自然人
姜明30,318,614116,943,2249.200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5,200,00017,200,0001.350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755,48211,871,5450.930其他
国寿养老策略4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88,6038,791,1820.690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优企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454,2068,745,8750.690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1,149,2438,084,2230.640其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40,0757,937,0730.620其他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安享尊享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947,4007,511,4000.59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姜银台与姜明系父子关系;姜银台、姜明系岱美投资实际控制人,岱美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姜银台系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安享尊享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唯一所有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9.25亿元,比年初上升19.02%;总负债为人民币24.07亿元,比年初上升54.59%,负债的增加主要为2023年度公司发行了可转债,导致期末应付债券金额高达8.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5.18亿元,比年初上升6.03%。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8.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6.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98%;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0.5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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