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口头、电话邮件及微信方式送达给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分别为黄国银、胡博恩、徐勇,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