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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关于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监事李智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袁志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

李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在此之前,李智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公司及监事会对李智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情况

袁志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袁志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志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袁志国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袁志国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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