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分别回避了本议案中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无反对票或弃权票。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的关联事项的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关于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预审,关联独立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交易项目 | 关联方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实际金额 (单位:元)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 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期货经纪、交易单元席位租赁、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财务顾问 | 16,692,252.29 |
关联自然人 | 1,406.27 |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 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 关联方投资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 | 58,910,945.65 |
昆山中启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429,244.94 | ||
景德镇市先进科技创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92,171.52 | ||
关联自然人 | 6,394.75 | ||
向关联方收取的利息 | 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与关联方开展利率互换业务 | 145,813,208.94 |
投资关联方发行的债券或管理的结构化主体 | 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 投资关联方发行的债券或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年末余额 | 932,142,376.39 |
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 公司投资关联方发行的债券或管理的结构化主体获取的投资收益 | 20,087,957.84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 银行手续费支出 | 19,113,465.53 |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和同业拆借业务、关联方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期货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 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 关联方持有本集团发行的债券年末余额 | 350,000,000 |
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 | 17,856,310.14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利息支出 | 2,674,631.32 | |
关联自然人 |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利息支出 | 845.08 | |
业务及管理费支出(不含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 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关联方销售公司产品、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保险服务 | 91,380,702.28 |
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 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 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关联方租赁公司房屋、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 82,025,129.62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3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公司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市场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 与中国银行及其控制的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证券和金融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向关联方提供证券和期货经纪、出租交易席位、代销证券金融产品、证券保荐或承销、财务顾问、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服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托管服务、代销金融产品服务、法人账户透支、咨询服务、第三方资金存管、保险、银行存款等服务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与关联方进行的回购交易、债券借贷、债券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或管理的结构化主体等;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债券、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等;法人账户透支;同业拆借;利率互换;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购买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 |
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产用于业务经营用途;关联方租赁公司的房产用于业务经营用途,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 不超过112,000,000 (单位:元) |
2、 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证券和金融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向关联方提供证券和期货经纪、出租交易席位、代销证券金融产品、证券保荐或承销、财务顾问、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等服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托管服务、代销金融产品服务、法人账户透支、咨询服务、第三方资金存管、保险、银行存款等服务 |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与关联方进行的回购交易、债券借贷、债券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或管理的结构化主体等;关联方认购公司发行的债券、短期融资券、收益凭证等;法人账户透支;同业拆借;利率互换;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购买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
3、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期货经
纪服务,或认购公司发行的产品等。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银行及其控制的企业
中国银行是中国持续经营时间最久的银行。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中国银行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38779.124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葛海蛟,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本总数的33.42%,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银行的全资子公司,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是公司的关联方。
2、其他关联方
除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外,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
(1)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过去十二月内,曾经符合前述情形的自然人;根据与公司或者本公司关联方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2)其他关联法人
除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过去十二月内,曾经符合前述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与公司或者本公司关联方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其中,公司与中国银行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咨询服务业务,关联交易支付金额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收入的50%。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