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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沪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22年11月30日、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

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调整前影响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215,747.3498,080.20313,827.54
递延所得税负债81,101.0181,101.01
未分配利润-758,818,798.6615,557.26-758,803,241.40
少数股东权益5,413,946.881,421.935,415,368.81
所得税费用1,307,254.52-16,979.191,290,275.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18,832.6315,557.264,034,389.89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22,811.991,421.93124,233.92

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调整前影响额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64,848.6864,848.68
递延所得税负债51,029.3351,029.33
未分配利润-515,301,922.3413,819.35-515,288,102.99
所得税费用683,147.57-13,819.35669,328.22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076,757.1113,819.356,090,576.46

2、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解释第17号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是:(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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