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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33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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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4-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361Z0337号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贺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欣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欣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欣贺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欣贺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欣贺股份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欣贺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33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海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钟心怡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宗揆
2024年4月26日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3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93.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887.3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1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0]361Z00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明细金额(万元)
1、募集资金总额95,893.36
2、募集资金净额86,887.39
加:利息收入1,700.89
理财收益3,082.28
减:现金管理占用39,426.94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支出21,784.94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4,276.58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支出2,389.87
3、募集资金专户结余余额13,792.23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新规章制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各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时间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620656888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1日4,239.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592902825110303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3日8,615.25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80126300001299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3日240.59
序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各方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时间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8114901013600152420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3日696.90
3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80126300001299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1月3日
合计13,792.23

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以上表格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8,451.3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大楼(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厦门市湖里高新科技园区创新路604号地块)、公司同安生产及物流中心(同安区新民镇集安路258号)及终端门店,“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327,021.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1月8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01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0,000.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39,426.94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共计3,082.2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2023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8-1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95,893.3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31.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451.3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970.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3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7,000.0074,970.467,072.9321,784.9429.062024年12月31日-1,704.87不适用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9,887.399,887.39958.884,276.5843.25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注2)10,000.002,389.87-2,389.87100.00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
合计-86,887.3987,247.728.031.8128,451.39---1,704.8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8-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总部大楼(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号鸿展大厦)、公司研发设计中心(厦门市湖里高新科技园区创新路604号地块)、公司同安生产及物流中心(同安区新民镇集安路258号)及终端门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为2022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长“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并对“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327,021.4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1月8日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01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之和不超过公司募集资金总余额,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0,0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共计39,426.94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共计3,082.28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已按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购置了必需的设备,智能化自动化仓库及管理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8-3

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并不断优化采购方案有效控制了采购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行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净额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注2: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述募集资金余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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