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135,186.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96,962,296.56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23年分配普通股现金股利0元、2023年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后,本公司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8,097,483.31元。
鉴于公司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如下:本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
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