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遵循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2023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前期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与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小敏 谭昆仑 何亮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