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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路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云路股份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江志滨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江志滨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历。2003年至2008年,任青岛云路电气有限公司工程部科长;2008年至2015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2015年至今,任云路股份电力电子技术工程师,主要负责磁性粉末的研究和开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江志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和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江志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江志滨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等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江志滨先生存在违反上述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59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26.5%。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李晓雨、庞靖、李庆华、江志滨
本次变动后李晓雨、庞靖、李庆华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与创新,始终将技术和研发视作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云路股份现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江志滨先生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江志滨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力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江志滨先生

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公司技术研发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江志滨先生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此次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综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云路股份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江志滨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魏 鹏郁伟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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