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俞汉青)
本人作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任独立董事期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2月31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俞汉青,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曾任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土木工程系博士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系研究员、香港大学环境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10月24日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就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提出了诸多合理性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表决事项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
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 | 列席股东大会(次) | |||
应出席(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
俞汉青 | 2 | 2 | 0 | 0 | 1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参加战略与ESG委员会专门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1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题 |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6日 | 1、关于实施战略发展特别专项行动的议案 |
公司尚未发生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本人将严格根据公司制度要求参加战略与ESG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4、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研等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
期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结合显示行业与市场变化趋势和竞争态势,并充分运用自身在环保行业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技术创新与应用市场、上下游产业链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指导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经营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相关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选举严圣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曹德标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茅洪菊女士、涂海洪先生、陈竹先生、陆平先生、景兴东先生、张建民先生、程健先生、王鹏先生、李军先生、李爱军先生、杨静先生、花海燕先生为副总裁;聘任陆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涂海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谢文静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的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全部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以2023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向37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093万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俞汉青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