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属2024年第2次定期会议(2024年度总第4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钟瑞明因其他公务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张诚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下半年至2025上半年对外担保预算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2,036.78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下半年至 2025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4-016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股东大会申请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境内外债券市场新增发行本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900亿元的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和总裁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债券类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36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董事会申请开展应收类资产盘活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修订后的办法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持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承担2023-2024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经费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云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6月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做好股东大会筹备工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辞职并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总裁助理耿树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并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临2024-017号)。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