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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2023年5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136)。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其中,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3年8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独立性、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各方责任及舞弊风险沟通、审计范围及覆盖程度、预审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事后沟通,听取了2023年度负责公司审计项目总负责人兼签字会计师及审计现场负责人就审计情况的总结汇报,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及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控报告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4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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