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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资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飞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飞达)

作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张飞达,1980年2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会计学博士。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莫道克大学博士生导师、MBA中心主任,昆士兰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获“闽江学者讲座教授”、“美国会计学年会最佳论文奖”、“澳洲与新西兰会计与金融年会最佳论文奖”等多项荣誉。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57.SZ)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2023年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张飞达

张飞达413000

注:本人于2023年8月11日开始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2023年度总体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召开前积极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并认真审阅,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出席股东大会时,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事项,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五)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遴选,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赵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推荐,同意聘任张素伟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遴选,同意聘任赵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况。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现金分红及制定其他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促进公司更为规范地运作。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飞达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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