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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股票代码:688251)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9

议案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0

议案五: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1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由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9:30至17:30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九、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下午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4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及《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所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现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所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二《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汇报《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份《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五: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所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三、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监事的管理职务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将根据

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三、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5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管理职务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岗位津贴为税前5万元/年,其津贴按季度,每年分为四次发放。

3、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5、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八: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产规模、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九: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287,315.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949,456.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428,464股,公司已回购365,474股股份,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59,062,9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93,857.8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7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15,260.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以此测算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2,109,118.37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2.28%。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428,464股,公司已回购365,474股股份,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为59,062,9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26,578,34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006,810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2,921.0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711.31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3.6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面对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形势,公司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计划和奋斗目标不松懈,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为中心,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创新优化产品服务、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严控资金及运营风险,稳妥应对经济波动和行业下行的不利影响。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482.62万元,同比增长

13.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8.73万元,同比下降40.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21.82万元,同比下降

53.23%。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3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1、《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1、《关于选举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3、《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6、《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7、《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7、《关于聘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22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6日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了4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内容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月6日1、《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0日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5月26日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姚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尹道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朱祥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王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4、《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蒋本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吴焱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程晓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4.04、选举凌旭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5、《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5.01、选举许磊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孙雪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3.04、选举朱祥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王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蒋本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吴焱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程晓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4、选举凌旭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选举许磊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孙雪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9月15日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1月15日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召开时间议案内容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2023年4月18日1、《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4月24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5月29日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8月22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12月26日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2023年5月4日1、《关于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2、《关于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2023年5月29日1、《关于审查公司第二届总经理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2、《关于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3、《关于审查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4月18日1、《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023年,公司董事积极参加上交所、安徽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举办的相关培训及会议,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及监管信息,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专业所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发表意见,起到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以下是公司董事2023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统计表: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姚志坚883005
李凌880005
尹道骏883005
朱祥芝881005
王丹883005

周利华(届满离任)

周利华(届满离任)333003
吴焱明888005
凌旭峰888005
程晓章888005
蒋本跃888005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8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3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六、2024年董事会经营及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社会、回报股东。为保证2024年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动2024年经营目标的达成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进一步落实经营目标考核责任制,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紧抓经济效益,进一步聚焦在AGV智能绿色机器人方面公司推陈出新系列产品业务,夯实公司以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为主的主营业务。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高效且稳定的发展经典类产品,尝试创意推出有品质、有口碑、有影响力的新产品,积极达成公司2024年的经营目标。

(二)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2、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投资者交流,组织相关的投资者交流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为广大投资者解读公司经营相关数据和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3、完善董事会日常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对待公司信息披露,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特此报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二《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内容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1、《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1、《关于选举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22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2月26日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

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也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告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30Z17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64,826,173.53584,783,675.651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87,315.0570,894,020.30-4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218,242.9149,643,672.38-53.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11.36-47.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614.09减少8.73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54,312.61-19,643,277.99不适用
项 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总资产1,533,897,342.551,286,391,926.251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0,609,859.33771,560,217.913.77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33,897,342.55元,同比增加247,505,416.30元,增长19.24%,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变动(%)
货币资金256,307,052.55383,688,223.40-33.20
交易性金融资产70,893,643.84不适用
应收票据82,359,761.3362,310,001.4032.18
应收账款381,830,347.47281,095,825.8035.84
应收款项融资4,608,604.9710,081,653.75-54.29
预付款项67,783,119.5014,753,935.40359.42
其他应收款11,428,122.359,796,321.0416.66
存货268,788,020.04195,983,989.9637.15
合同资产72,489,218.1364,616,982.7912.18
其他流动资产288,663.73793,215.10-63.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820,000.00不适用
固定资产72,542,434.2868,262,490.636.27
在建工程31,909,780.6023,888,527.8333.58
使用权资产1,923,727.893,145,294.05-38.84
无形资产13,223,983.7513,692,041.53-3.42
递延所得税资产13,045,119.2310,728,941.7721.59
其他非流动资产178,655,742.89143,554,481.8024.45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3.20%,主要系本

期采购支付资金较多以及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结构性存款投资所致;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2.18%,主要系本期客户以票据结算的金额增加所致;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长35.84%,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长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减少

54.29%,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较多所致;

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59.42%,主要系预付的货款增加较多所致;

存货变动原因说明: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37.15%,公司期末仍在施工的未验收项目余额较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3.61%,主要系合同取得成本于本期摊销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33.58%,主要系研发中心本期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增加-38.84%,主要系使用权资产本期计提折旧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733,287,483.22元,同比增加218,455,774.88元,增加42.43%,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变动(%)
短期借款52,038,861.1230,020,833.3373.34
应付票据45,564,948.3846,785,728.91-2.61
应付账款325,963,331.57238,306,881.2336.78
合同负债254,027,951.78141,231,348.5079.87
应付职工薪酬16,944,295.2114,004,561.2220.99
应交税费8,396,469.8115,438,854.43-45.61
其他应付款6,197,244.607,694,985.65-19.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55,371.751,294,530.18-18.47
其他流动负债11,687,167.617,681,467.9952.15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914,748.871,970,120.62-53.57
预计负债8,052,449.086,671,058.6620.71
递延收益2,291,643.443,541,174.76-35.29
递延所得税负债153,000.00190,162.86-19.54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73.34%,主要系本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6.78%,主要系本期生产规模扩大,采购未支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79.87%,主要系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预收的进度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合同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5.61%,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税费金额较多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2.15%,主要系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预收客户项目进度款增加,其中未开票税金金额增加较多所致;

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3.57%,主要系公司本期租赁未变动,本期支付租金后余额减少所致;

递延收益变动原因说明: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5.29%,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00,609,859.33元,同比增加29,049,641.42元,增长3.77%。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变动(%)
股本59,428,464.0059,428,464.00
资本公积514,814,196.80513,860,685.640.19
库存股9,115,338.39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867,000.00不适用
盈余公积24,683,490.0919,336,053.7027.66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209,932,046.83178,935,014.571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00,609,859.33771,560,217.913.77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库存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回购股份所致;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二)经营成果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664,826,173.53元,同比上年度增长80,042,497.88元,实现净利润42,287,315.05元,同比2022年度减少28,606,705.25元。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本期报告数上年同期数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664,826,173.53584,783,675.6513.69
营业成本506,555,363.62430,419,516.3917.69
销售费用50,786,556.6634,181,274.6548.58
管理费用24,223,912.6624,435,710.79-0.87
研发费用57,549,104.6241,720,319.9037.94
财务费用-7,218,656.15-4,704,960.65不适用

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48.58%,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团队人员增加较多,销售人员薪酬增加幅度较大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37.94%,主要系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新产品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3年,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54,312.61-19,643,277.99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64,610.36-205,539,535.1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82,224.71421,191,798.63-98.94

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公司2022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收到融资款,2023年无此项款项。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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