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4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均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在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1、提供劳务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 证券经纪业务 | 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代理买卖交易服务、期货经纪服务等产生的佣金收入,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2,607,605.41 | 0.10 |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92,419.81 | 0.02 | |||
陕西大德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424.14 | - | |||
销售金融产品业务 |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为关联方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收取费用。 | 964,601.03 | 4.26 | |
资产管理业务 | 重庆中金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为关联方提供基金及资产管理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收取管理费和提取业绩报酬。 | 367,924.53 | 0.07 | |
投资银行业务 |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财务顾问等业务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 1,886,792.45 | 1.42 |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134,198.11 | 0.51 |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245,283.02 | 0.18 | |||
重庆中金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83,881.13 | 0.01 | |||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75,471.70 | 0.06 |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245.29 | - | |||
投资咨询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为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参 | 1,663,558.94 | 1.49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顾问业务 | 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照市场水平收取费用。 | 314,465.40 | 0.28 | |
资金存管 (放)与结算 | 利息收入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根据资金业务需要,可能会与关联方发生存款、同业拆借等资金往来,发生相应利息收支等,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24,624,285.07 | 2.43 |
2、接受劳务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 投资银行业务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方销售、分销公司承销的债券,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554,976.42 | 0.22 |
证券经纪业务 |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交易单元收取相应的席位租用佣金,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38,303.78 | - | |
销售金融产品业务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方为公司销售金融产品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1,428,333.57 | 0.05 | |
发行或借入 | 利息支出 |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为融资需要,发行或借入债务融资,关联方可能认购 | 4,657,534.25 | 0.17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
债务融 资 | 或出借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利息,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3、其他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相关业务或事项简介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占同类交易比例(%) |
房屋租赁 |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方出租房屋给公司,公司按照市场价支付租金。 | 152,884.72 | 0.09 |
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出租房屋给关联方,公司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 | 2,396,179.51 | 7.15 | |
紫金天示(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72,825.75 | 0.52 | ||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 1,895,359.97 | 5.66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实际开展的需要,在满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2024年度及至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具体交易说明 | 预计金额 |
1 | 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期货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资产管理、基 |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代理买卖交易服务、期货经纪服务等产生的佣金收入,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证券交易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为关联方提供交易单元收取相应的席位租用佣金,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具体交易说明 | 预计金额 |
金管理等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或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上述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 为关联方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收取费用。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
为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参照市场水平收取费用。 | ||||
为关联方提供基金及资产管理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水平收取管理费和提取业绩报酬。 | ||||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财务顾问等业务服务产生的收入,参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 | ||||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出借代理服务,参照市场水平收取费用。 | ||||
销售、分销关联方承销的债券,参照市场水平收取费用。 | ||||
获取关联方提供的上述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发生的费用。 | ||||
2 | 证券和金 融产品交 易 | 与关联方进行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交易;与关联方进行非公开发行的证券、金融产品或衍生品等交易;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 的金融产品。 | 公司以债券、票据、资产收益权等为标的与关联方开展卖出回购及买入返售等交易,产生的利息支出,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与关联方进行非公开发行的证券、金融产品或衍生品等交易,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
认购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基金、理财产品或信托计划、私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及产生的利息等。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
3 | 发行或借入债务融 资 | 向关联方发行或借入债务融资。 | 公司为融资需要,发行或借入债务融资,关联方可能认购或出借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利息,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因认购具体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4 | 资金存管 (放)与结算 | 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存管放与结算。 | 公司根据资金业务需要,可能会与关联方发生的存款、同业拆借等资金往来,以及产生的相应利息收支等,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因认购具体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5 | 房屋等租 赁及物业 服务 | 承租关联方房屋等、向关联方出租 房屋;提供或接受关联方物业管理服务等。 | 公司承租关联方房屋、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提供或接受关联方物业管理服务等,参照市场水平结算。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6 | 业务及管理费支出 |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电子设备运转、工会福利、广告宣传、会议筹备等服务。 |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电子设备运转、工会福利、广告宣传、会议筹备等服务,公司按照市场价支付费用。 | 由于业务发生时间、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具体交易说明 | 预计金额 |
7 | 共同投资 | 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相关企业 | 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同一标的资产。 | 因共同投资规模、投资方式、收益率等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8 | 其他业务 | 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业务往来 |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业务往来。 | 业务发生情况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额计算。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一)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包括: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由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出任本公司董事所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由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3.84%的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2.62%的股份,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主要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 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点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64号 |
法定代表人 | 曾鑫 |
注册资本 | 800,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784484380X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成立时间 | 2006年3月22日 |
经营范围 | 资本运营、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股权管理;投资、融资;国内贸易;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财务顾问、票据服务;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通讯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东湖国贸中心A栋 |
(二)其他关联企业
其他关联企业包括:
1.除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上述已列明的关联方除外);
3.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
1.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