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新材”“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天洋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基本使用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847,765股,每股发行价为9.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986,495,918.2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7,924,528.30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084,905.66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94,339.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7,392,144.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元) |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386,999,774.64 |
减:保荐承销及中介费用 | 13,146,226.41 |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 373,853,548.23 |
减:(一)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275,663,575.84 |
其中: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 44,807,678.23 |
(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 - |
减:(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90,000,000.00 |
加:(四)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注1) | 4,784,978.64 |
减:银行手续费 | 1,023.00 |
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2,973,928.03 |
注1: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收益10,216.15元系于2022年1月21日购买工银理财·法人“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TLB1801)理财产品,理财本金35,000,000.00元已于2022年1月25日转回宁波银行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10,216.15元于2023年2月20日转回宁波银行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收益192,168.79元系于2022年1月27日购买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第048期P款理财产品,理财本金35,000,000.00元已于2022年4月8日转回宁波银行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192,168.79元于2023年2月20日转回宁波银行杨浦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元) |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 986,495,918.20 |
减:保荐承销及中介费用 | 19,103,773.58 |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 967,392,144.62 |
减:(一)截止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496,133,213.60 |
其中: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 58,011,489.95 |
(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 335,000,000.00 |
减:(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100,000,000.00 |
加:(四)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 6,519,849.16 |
减:银行手续费 | 1,624.80 |
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2,777,155.3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日,公司和中信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花旗银行、交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1月17日,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22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与中信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与中信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2月15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天洋新材料”)与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宁波银行杨浦支行 | 70150122000263348 | 233,010.25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782984248 | 119,911.36 |
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310069079013002901528 | 1.65 |
宁波银行杨浦支行 | 70150122000266922 | 8,621,152.34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784776227 | 3,999,852.43 |
合计 | 12,973,928.03 |
注:宁波银行杨浦支行70150122000266922、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784776227账户系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账户。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310899999603000167803 | 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310069079013006510689 | 579.6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 | 30520188000072810 | 5,364,677.7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 | 121948260810808 | 784,998.2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 310069079013006556455 | 36,626,899.70 |
合计 | 42,777,155.38 |
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305201880000728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12194826081080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310069079013006556455账户系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账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天洋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4,907,678.23元(含税)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678.23元(含税),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00,000.00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23号《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8,611,489.95元(含税)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8,611,489.95元(含税)。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49号《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发布了相关公告。2023年4月19日,公司宁波银行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70150122000266922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2023年4月19日,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元。
2)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10月15日,公司宁波银行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70150122000266922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0.00元。
2023年10月25日,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0.00元。
3)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5月15日,公司使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中的8,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6日,公司使用宁波银行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70150122000266922中的32,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宁波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70150122000266922中的15,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1月29日,公司使用宁波银行上海杨浦支行的募集资金户70150122000266922中的1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1月20日,公司使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1784776227中的25,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6月1日,公司使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的募集资金户310069079013006556455中的1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6月5日,公司使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户121948260810808中的2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7月27日,公司使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的募集资金户310069079013006556455中的2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8月15日,公司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的募集资金户121948260810808中的3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9月19日,公司使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的募集资金户121948260810808中的2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度未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年3月1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同意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海安天洋新材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30,000,000.00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理财本金(元) | 起始日 | 赎回日 | 理财收益(元) |
工商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3年第079期A款 | 50,000,000.00 | 2023.03.08 | 2023.03.31 | 61,280.82 |
工商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工银理财·天天鑫添益同业存单及存款固收类开放式法人理财产品22GS2282 | 50,000,000.00 | 2023.04.03 | 2023.04.25 | 78,879.95 |
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8天2699231701 | 70,000,000.00 | 2023.03.30 | 2023.07.06 | 507,452.05 |
招商银行上海南翔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SH04225) | 50,000,000.00 | 2023.03.10 | 2023.03.31 | 53,219.18 |
招商银行上海南翔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SH04311) | 50,000,000.00 | 2023.04.06 | 2023.04.28 | 81,369.86 |
招商银行上海南翔支行 | 招商银行7天通知存款 | 20,000,000.00 | 2023.04.28 | 2023.05.04 | 7,583.01 |
招商银行上海南翔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19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SH04460) | 20,000,000.00 | 2023.05.12 | 2023.05.31 | 27,068.49 |
招商银行上海南翔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SH04428) | 30,000,000.00 | 2023.05.04 | 2023.08.03 | 209,424.66 |
江苏银行如东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10期6个月B款 | 50,000,000.00 | 2023.03.15 | 2023.09.15 | 827,500.00 |
江苏银行昆山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10期6个月B款 | 30,000,000.00 | 2023.03.08 | 2023.09.08 | 497,000.00 |
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3天2699231288 | 50,000,000.00 | 2023.03.09 | 2023.09.08 | 676,849.32 |
江苏银行如东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8期1个月B款 | 10,000,000.00 | 2023.09.27 | 2023.10.27 | 22,333.33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理财本金(元) | 起始日 | 赎回日 | 理财收益(元) |
江苏银行如东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8期3个月B款 | 20,000,000.00 | 2023.09.27 | 2023.12.27 | 138,620.00 |
中信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164期A00620230164 | 80,000,000.00 | 2023.03.08 | 一年内赎回 | 尚未到期 |
工商银行南通海安支行 | 工行2023年第1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12个月)2023200112 | 100,000,000.00 | 2023.03.07 | 2024.03.07 | 尚未到期 |
中国银行南通如东支行 | (江苏)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29615 | 26,000,000.00 | 2023.03.08 | 2024.03.06 | 尚未到期 |
中国银行南通如东支行 | (江苏)对公结构性存款202329616 | 24,000,000.00 | 2023.03.08 | 2024.03.07 | 尚未到期 |
中信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30330期A00620230330 | 50,000,000.00 | 2023.04.26 | 一年内赎回 | 尚未到期 |
江苏银行如东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42期3个月B款 | 15,000,000.00 | 2023.10.25 | 2024.01.25 | 尚未到期 |
江苏银行如东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50期3个月B款 | 10,000,000.00 | 2023.12.20 | 2024.03.20 | 尚未到期 |
江苏银行昆山支行 |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3年第37期6个月B款 | 30,000,000.00 | 2023.09.20 | 2024.03.20 | 尚未到期 |
合计 | 3,188,580.9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3,526,755.72元,产生3,390,965.93元的现金管理收益(其中包括上年转回投资收益202,384.94,详见一、(二)注1)。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466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洋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天洋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466号),并通过取得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7,385.3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8.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566.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 | 18,200.00 | 不适用 | 18,200.00 | 776.45 | 11,960.14 | -6,239.86 | 65.72% | 2025年6月 | -780.23 | 否 | 否 | |
热熔粘接材料项目 | 8,000.00 | 不适用 | 8,000.00 | 153.97 | 4,355.48 | -3,644.52 | 54.44% | 2025年6月 | 670.50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11,185.35 | 不适用 | 11,185.35 | 7.94 | 11,250.73 | 65.38 | 100.58% | - | - | - | - | |
合计 | 37,385.35 | 37,385.35 | 938.36 | 27,566.36 | -9,819.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高档新型环保墙布及产业用功能性面料生产项目、热熔粘接材料项目:因地产行业变化,家居装饰市场整体需求增速未达预期,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已投项目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的情况下,谨慎安排募集资金投放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4,907,678.23元(含税)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807,678.23元(含税),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00,000.00元(含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三)、1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6,739.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613.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613.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 | 9,000.00 | 不适用 | 9,000.00 | 5,519.42 | 5,519.42 | -3,480.58 | 61.33% | 2024年12月 | -5,364.98 | 否 | 否 | |
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封装胶膜项目 | 31,400.00 | 不适用 | 31,400.00 | 12,487.92 | 12,487.92 | -18,912.08 | 39.77% | 2025年6月 | - | 否 | 否 |
海安天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亿平方米光伏膜项目 | 30,000.00 | 不适用 | 30,000.00 | 5,109.29 | 5,109.29 | -24,890.71 | 17.03% | 2024年12月 | -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26,339.21 | 不适用 | 26,339.21 | 26,496.69 | 26,496.69 | 157.48 | 100.60% | - | - | - | ||
合计 | 96,739.21 | 96,739.21 | 49,613.32 | 49,613.32 | -47,125.8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根据光伏胶膜产品需求的变化,对原定设备购置、设计安装方案进行调整,建设周期相应延长。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02月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8,611,489.95元(含税)人民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三)、2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四)、2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