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作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按照《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高海松、独立董事黄俊、董事冯延昭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高海松先生担任,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均由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 | 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1 | 四届二次 | 2023.2.3 | 1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 |||
3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2 | 四届三次 | 2023.3.1 | 1 | 《关于2023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 | 四届四次 | 2023.4.28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1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4 | 四届五次 | 2023.5.11 | 1 | 《关于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支付现金购买施科特100%股权的议案》 |
2 | 《关于全资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签署<股权转让之协议书>的议案》 | |||
3 | 《关于施科特光电《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
5 | 四届六次 | 2023.5.18 | 1 | 《关于控股子公司信泰永合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烟台泰盛的议案》 |
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6 | 四届七次 | 2023.8.4 | 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7 | 四届八次 | 2023.8.11 | 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8 | 四届九次 | 2023.8.30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9 | 四届十次 | 2023.10.27 | 1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10 | 四届十一次 | 2023.11.29 | 1 | 《关于制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 |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11 | 四届十二次 | 2023.12.21 | 1 | 《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德法瑞20.22%股权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签署《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 |||
3 | 《关于《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外部审计单位,其工作细致、认真,勤勉尽责,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备独立性及专业性。因此,我们提议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公司内部计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也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当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是有效的。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我们在充分听取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沟通协调工作,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协商,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4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更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