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月娥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上述事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变更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增资,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徐州恒顺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23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计划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监事会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月娥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提名徐经长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