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尚和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一季报”)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1)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临2024-03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超合金公司向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
公司向中信银行兰州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32)。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