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9)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