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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4,183,061.8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5,051,230.93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55,526,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552,6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1-064)。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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