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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高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高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品高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6.381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83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11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1,715.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924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与管理,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主体
1信息技术创新云平台8,092.008,092.00品高股份
2专属信息化云服务平台14,673.0014,673.00品高股份
3品高大厦建设28,157.0028,157.00广州晟忻
4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品高股份
合计56,922.0056,922.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15.5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793.55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政策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莉敏 刘思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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