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