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涉及100.842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的名单一致,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合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