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编号 | 召开时间 | 出席情况 | 主要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04.26 | 所有监事全部出席 | 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非标准审核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08.28 | 所有监事全部出席 |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公告编号:2024-02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10.23 | 所有监事全部出席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11.09 | 赖波缺席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通过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总裁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相应地检查与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重大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行为;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的行为;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4、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对外违规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和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保密,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
公告编号:2024-023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了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