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泸州老窖”)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定战略规划自信,锚定公司发展目标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33亿元,同比增长2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2.46亿元,同比增长27.79%,在推动泸州老窖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再创历史新高的优异成绩。2024年公司将贯彻“坚定、攻坚、创新、协同”的发展主题,紧紧围绕“锚定一个目标,聚焦三大核心,推进六大提升”的工作总思路,坚决取得冲刺“十四五”关键战役的全面胜利。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88亿元,同比增长20.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45.74亿元,同比增长23.20%。
二、提高投资回报水平,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471,987,7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4.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7,948,733,952.6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约为60%。
三、控股股东积极开展增持工作,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计划于2023年12月15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资本市场稳定,提振了投资者信心。截至2024年3月15日,老窖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60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增持金额为10,199.56万元。老窖集团将按照计划继续实施增持,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召开业绩说明会,传递公司价值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4
年5月9日(星期四)15:00-17:00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刘淼先生,独立董事刘俊海先生、陈有安先生、吕先锫先生、李国旺先生,财务总监谢红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勇先生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未来,公司将持续实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将“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