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考虑公司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及由此产生的困难,我们尊重其独立判断和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要求董事
会就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高度重视,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邢江泽 周玉华 杨林岩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