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为 36,067,243.05 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9,713,353.7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 971,335.37 元,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8,742,018.34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99,368,436.12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08,110,454.46 元。经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含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93,332,09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933,320.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数)比例为 30.31%。
2.拟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