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4-015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法定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2023年1月1日合并报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对母公司报表无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 | 2022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745,347.06 | 1,455,252.64 | 42,200,599.70 | 41,417,717.89 | 902,668.08 | 42,320,385.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979,703.17 | 1,557,085.99 | 102,536,789.16 | 100,979,703.17 | 994,018.58 | 101,973,721.75 |
未分配利润 | 685,685,145.50 | -81,790.99 | 685,603,354.51 | 676,406,304.15 | -70,874.53 | 676,335,429.62 |
少数股东权益 | 196,322,802.09 | -20,042.36 | 196,302,759.73 | 187,176,295.74 | -20,475.97 | 187,155,819.77 |
所得税费用 | 15,799,062.32 | 10,482.85 | 15,809,545.17 | — | — | — |
净利润 | 52,653,600.20 | -10,482.85 | 52,643,117.35 | — | — | — |
受影响的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12月) | 2022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40,246,421.64 | -10,916.46 | 40,235,505.18 | — | — | — |
少数股东损益 | 12,407,178.56 | 433.61 | 12,407,612.17 | — | — | — |
根据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9日